手机品牌除了我们平常知道的各个大品牌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小众品牌也是值得我们了解的,其中金立这个牌子,虽然没有过多的宣传,但是作为手机生产商能够稳定住社会地位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技术企业。所以金立手机的销售也是在市场中不错的。
截止到现在,金立手机已经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且已经进入8个国家的运营商体系。现在,随着东南亚手机市场的不断成熟,金立国际化脚步也开始提速。如今,在印度和尼日利亚等市场,金立手机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而泰国无疑就是金立的下一个目标。
但是对于金立这件商标,竟然也出现了商标纠纷这样的事情,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73行初1755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商评字[2020]第259389号关于第4965485号“金立”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
另外在行政阶段,原告提交了“金立视频”app截图、“金立音乐”开屏广告等相关证据。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在案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其核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公开的商业使用,诉争商标在全部核定服务上的注册应予撤销。
最后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也是所没想到的,主要是由于证据不足造成的,所以当企业在面对商标侵权的时候,还是需要掌握足够的证据,这样才能在最后的证明中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