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并不是百分百就能够通过的,往往在申请的过程中会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一旦遇到了商标驳回了,有些人就慌了,认为没希望了,其实并不是,我们可以在受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申请人是可以进行复审的,但是对于商标驳回复审是怎么样的你了解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提出撤三和复审。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引证的商标已经注册满了三年的情况,如果引证的商标已经满三年却没有,申请人就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三,撤下来后再申请商标复审,这样就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商标了。
复审加延缓审理。此方法比较适用于引证商标已经过期未续展的,而且未续展期限没有满一年,别人不能申请,即便是申请了也无法通过。那么此时做商标复审加延缓审理,等到过了一年,那么自己就有机会拿到该商标的注册使用权了。
复审加重新申请。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如果自己的商标因为图样类似被驳回了,那么申请人可以选择将图形和文字分开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那部分商标进行复审,以此来取得相应的商标权。
分割加驳回复审。这种方式就是将申请的商标中一部分可以注册的先注册下来,先获得一部分商标使用权。然后将剩下的部分进行分析,看是否可以进行复审。
一部分复审。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跟好几个商标相似,那我们可以放弃一些与其他商标相同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用剩下的一部分去做复审,这样商标申请的通过率就会提升很多。
法律复审。如果申请的商标与本公司的字号相同,而且企业注册的时间要先于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以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具体相应的证据做法律复审。
以上就是在遇到商标驳回复审的时候的不同驳回形式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进行复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很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