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在我们生活中是缺少不来的,以前的蜡烛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都是用的灯,家里装有灯,到了晚上一开就能整个屋里特别的亮,而且灯具款式是特别的多,欧式的,美式的中式的,各种各样的都有。那么关于灯具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呢?
通过中牌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灯具商标所在的类别是第11类-【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电灯泡110022,弧光灯110023,电灯110024,灯110040,白炽灯110043。灯具的类别就是这类中,只是列举了部分常用的,如果想要获取商标的话可以自己选择。
我们都知道商标除了自己注册以外,还能通过转让获得,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我们会忽略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转让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通过商标公告、中国商标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合同等都可以查询到所交易商标真正的权利人是谁,受让方一定要核准对方是否真的有权处置商标,或是否被授权许可处置该商标,当商标是多人共有时,还要了解交易行为是不是经过了所有共有人同意。只有认清对方是不是真正权利人,才能保证我们所进行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可以避免后期很多问题。
要确认被转让商标的法律状态。已失效的注册商标、处在续展宽展期且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被法院冻结、在商标局办理过质押登记的商标不能转让。
对于申请中的商标,需要确认其申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如果全部驳回的决定或裁定已经生效则不能办理转让。
商标在何地有效。商标的效力是具有地域性的,它只能在有限的地域内获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中国境内使用,而一些要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要想获得国外的法律保护,只能注册该国的商标才具有使用权,因此,在商标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记得核实该商标在何地有效,特别是需要出口的商品,没有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在出口时可能会遇到侵权等问题。
商标注册是否已质押或许可使用。商标注册后被质押,若其持有者没有及时偿还债务,该商标将被拍卖或出售以清偿债务;商标被许可他人使用后,其持有者需保持商标权的稳定,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
若商标存在被质押或许可使用情形,受让人接受此商标将置自己于不利境地,甚至遭到商标局拒绝,不予核准转让。
商标转让对于买卖双方都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对于买方企业来说能够尽快的获得商标尽早的占领市场,对于商标转让方来说,能够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通过正规的手段进行商标转让的基础上。
核实商标到期时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要核实好商标到期的时间,对于即将到期的商标,一定要督促转让方办理续展,否则一旦转让成功,续展就是受让方的事情了,不仅费心费钱费力,更容易出现问题,耽误事情,所以受让方还是尽可能给自己少找麻烦。
商标是否变成通用名。商标注册的作用决定了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可区分,若商标经长久使用已变成了通用名称,商标显著性大为减弱,该商标将面临被撤销风险。因此受让人寻求受让注册商标时,需要判断商标是否已变成了通用名称,商标显著性是否足够等。
当我们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只需要注意到了以上所说的问题,那么肯定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