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2013年3月支付宝的母公司宣布将以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小微金融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2020年7月蚂蚁金服正式更名为蚂蚁集团。旗下有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聚宝、网商银行、蚂蚁花呗、芝麻信用等子业务板块。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市场的地方,就会有商标侵权,最近蚂蚁集团也遇到了商标侵权的事情。
天眼查App显示,3月23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融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20)浙0106民初4289号,审理法院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告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网贷天下关联公司杭州融动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蚂蚁科技公司称,被告杭州融动公司恶意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借呗蚂蚁分期”作为被诉APP名称并多处使用,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其使用原告企业字号“蚂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容易造成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甚至因其可能涉嫌诈骗等规范问题,给原告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被告杭州融动公司辩称,该公司于2014年成立,股权经过多次变更。融动公司的服务器在2017年底、2018年初到期后未再续费,团队中无人懂技术,亦无人运营案涉APP。
直到本次诉讼,联系之前的技术人员才发现案涉APP在一个安卓端仍有展示,下载后发现不能打开,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杭州融动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给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250000元等。
商标侵权最终的结果不只是经济的损失,更大的损失就影响自己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