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创始人林奇,是中国互动娱乐供应商。2014年6月,游族网络正式登陆A股主板。
是中国领先的互动娱乐供应商,主营业务涵盖移动游戏和网页游戏的研发、发行和运营。游族打造了多款经典畅销游戏,深受广大玩家的喜爱,获得了一致认可。
别看游族网络公司的成立年限不长,但其Logo更新换代的频率可不输其他大企业。游族网络在2014年和2017年分别更新了logo,主要是对图标和英文部分进行更改,从“uuzu.com”改成“YOUZU.COM”,之后又改成了“YOOZOO”。
为此可以看出,游族网络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是很强的,虽然直到2017年才正式更名为“YOOZOO”,但是在2014年就可以查询到该公司对其进行了商标注册。
作为一家网络公司,商标注册需要覆盖的类别自然会比较广,尤其是第9类、第35类和第42类,可以说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命脉了。
不过游族网络似乎在这上面翻了车。近日,北京高院审理了游族网络关于第33560153号“YOOZOO”商标的诉争案件,二审判决驳回其诉讼。
经查询,第33560153号“YOOZOO”商标申请于2018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0月28日以该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由,对“YOOZOO”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游族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相关公众在隔离比对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若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综上,判决驳回游族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落败后,游族网络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与一审法院持相同态度,认为以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读音基本相同,字母构成近似。
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游族公司真的是遭遇险阻啊,一波又一波的,不过近日游族网络发布公告,称将与谷歌在多个维度进行深化合作,助力海外游戏项目,相信很快游族网络就能走出阴影。
大家对于注册申请商标一定要知道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好的商标名字一定要赶紧注册,不要像游族公司一样,好了一个商标会对之后的商业布局影响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