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是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 、国家物流枢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并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深圳水陆空铁口岸俱全,是中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出入境人员最多、车流量最大的口岸城市。那么深圳商标转让需要公证吗?
在《商标法》的有效保证下,商标转让和变更将合理增加公共商标的价值。另一方面,商标转让时,可以进行公证,以保证商标转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避免民事纠纷。另外,《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商标转让公证,也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只有当商标局发现转让双方的信息有任何缺陷时,才会发出通知补充公证书。所以在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不能公证?
第一转让方和转让方有关联公司。如果由于品牌调整需要商标转让,他们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如果商标局稍后发布更正,他们可能会再次进行公证。
第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信任,就不用申请公证。
转让方公司即将转让或撤销,不能在以后进行公证;双方都是纯粹的业务关系。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在公证中不配合,保护受让人后期的权利,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优先办理公证;如果你想缩短转让申请过程,你可以公证它;转让方的转让信息存在一些小问题,如年检、公章等。这些情况下商标转让必须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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