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工作与生活都与网络息息相关。同时,也兴起了许多新新职业,网络
主播就是其中一种。网络游戏风靡全国,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下,一批批网络直播平台应运而生,因此有大
量的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12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
进行公开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宣判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
案件始于2014年,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网易公司)发现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多
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着作权及不正当竞争。
经交涉未果,网易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广州
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华多公司构成着作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
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网易公司上诉认为,一审判赔数额过低。华多公司上诉认为,
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不构成作品,游戏直播应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一审计算赔偿的方法不合理。二审庭审中,双方展
开激烈交锋,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陈述专业意见,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就争议焦点向专家辅助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广
东高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
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害了
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着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网易公司要求华多公司赔礼道歉的理据不
足,不予支持。关于本案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
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可酌定为2000万元。
游戏直播作为游戏行业的衍生,和游戏厂商应该是相辅相成、互利共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侵犯对方的权利,
直播平台和主播们应重视侵权问题,避免侵权纠纷,保证双方所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