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的标志,也是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着企业对外形象。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商标意识逐步成熟的今天,商标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指路灯,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积累及知名度提升的载体。那么,该如何保护商标呢?
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颜色。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公司信息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应紧跟变更,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但是商标权利人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发现近似商标时,要尽早提出异议。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3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所以,商标权利人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大商标使用范围时要重新注册,商标续展则宜早不宜迟。《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此外,第35类商标号称“万能商标”,主要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主要包含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注册第35类商标,商标保护更安全。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商标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