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在去年炎炎夏日的时候,有一款双黄蛋雪糕中间两颗蛋黄咸咸甜甜的蛋黄味,有着其他雪糕没有的双倍独特味道,成为网红,收到了不少人的喜爱。不过去年6月突如起来的“抽检不合格”,使它经历了食品安全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不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双黄蛋”雪糕相关案件,奥雪公司作为原告获得了此案的胜诉。
你知道你吃的网红雪糕是什么品牌的吗?是奥雪牌。仙桃市沙湖楚丰食品厂生产了一款叫做佰斯(BAISI)牌的“沙湖双黄蛋”的雪糕,并且在线上和线下都在大力的销售,该雪糕与奥雪公司的“双黄蛋”雪糕不仅在名称上,甚至于包装、装潢上都极其相似。
在去年5月,奥雪公司将楚丰食品厂及其投资人彭子强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厂在商品上使用了与其相同的名称、相似的包装、装潢,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针对此案,法院于2019年5月20日受理,于2019年9月17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近日审结宣判。在案情期间,奥雪公司请法院裁定楚丰食品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擅自使用与奥雪公司涉案“双黄蛋”雪糕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商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奥雪公司原告的“双黄蛋”商品名称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但在商品在包装、装潢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因此,被告楚丰食品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彭子强作为楚丰食品厂唯一股东和投资人,应当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