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肆虐,令人痛恨。近日,一些不巧拥有同款名字的事物引起热议。山东青岛一条名为“新冠高架路”的道路,四川成都一家商标为“新冠”的食品企业,就因此“躺枪”。不少网友建议改名,但有关方面回应称:不改名。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13家企业名称或商标中带有“新冠”二字,仅带有“新冠”的商标就有178件。这些名称或商标在此次疫情之前就已长期使用,若因疫情改名就成了削足适履,既没必要,也不应该。一看到“新冠”二字就紧张、恐惧,是一种不健康的心态。
事实上,真正的问题不是这些“躺枪”的名称或商标,而是疫情发生后一些投机者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李文亮医生病逝当天,就有企业抢注名称为“李文亮”的商标,一时引发众怒。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当即表示:依法驳回。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涉事企业公开道歉。
恶意抢注商标并非个例。除“李文亮”“雷神山”“火神山”遭抢注外,还有商家准备推出“新冠福星”药品、“新冠良茶”饮料、“封城”啤酒等,种种歪脑筋令人叹为观止。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对“火神山”等近600件与此次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恶意抢注商标之风由此可见一斑。
总之,“老名老办法,新名新办法”,“老名”改不改是一个伪问题,若想通过“新名”谋取不义之财,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