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行业,商标抢注模仿泛滥,例如豆禾豆豆奶、康帅傅方便面、雷碧等等,这些名字是否都看着似曾相识,其实他们都在蹭知名品牌的热度,打“擦边球”的产物,在我们专业人士看来,我国之所以在食品行业商标抢注模仿泛滥,主要是因为食品企业侵权成本不高,被侵犯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而且消费者对商标的认知也不高,商家很难维权。
许多中小食品企业都通过抢注的方式,获得知名商标以求短时间内提升销量。抢注的范围涉及商品名、电影名、人名等。
仅知名食品商标时有抢注事件,优秀电影IP也成为众多食品企业抢注的目标。在《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后,申请与“哪吒”相关的29类、30类商标就达24个。其中,仅有两个为“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申请,其余申请企业均为食品行业相关企业。
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成都一男子曾将“林书豪”三个字申请为商标,且已收到受理通知书。该人共挑选了食品、饮料、酒类等7个品类和10个小类进行申请。中国商标网显示,在29和30品类中,共有21个商标,其中仅有4个为林书豪自己申请注册。
经过《商标法》的修订,对恶意抢注行为加强了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力度。第四条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对此,处罚办法为“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