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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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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已注册的商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有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专用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五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我国《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根据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

法律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程序不同是三者发生冲突的又一重要原因。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认为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1.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中止诉讼,待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后恢复诉讼;二是直接审理。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该注册商标,人民法院可以恢复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就无法恢复诉讼,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仍然冲突。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判要么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仍然冲突。

2.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保护其专利权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暂不处理,待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后再处理;二是直接处理。如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该注册商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对该专利侵权纠纷做出处理;否贝U,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就无法对该专利侵权纠纷做出处理,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仍然冲突。如果专利管理机关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要么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仍然冲突。

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该注册商标,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就得到了解决;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撤销该注册商标,该商标权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仍然冲突。

(二)商标注册人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商标权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4.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商标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后恢复诉讼;二是直接审理。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了该专利权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恢复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就无法恢复诉讼,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仍然冲突。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判要么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仍然冲突。

5.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商标权为由,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商标权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暂不处理,待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后再处理;二是直接处理。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了该专利权无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该商标侵权纠纷做出处理;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无法对该商标侵权纠纷做出处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仍然冲突。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要么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仍然冲突。

6.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商标权为由,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时,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的冲突就得到了解决;否则,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商标权仍然冲突。

(三)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著作权

著作权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中止诉讼,待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后恢复诉讼;二是直接审理。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该注册商标,人民法院可以恢复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就无法恢复诉讼,该商标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判要么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商标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

2.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著作权

著作权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商标注册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为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该注册商标,该商标权与该著作权的冲突就得到了解决;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撤销该注册商标,该商标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

(四)著作权人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著作权

著作权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后恢复诉讼;二是直接审理。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一方案,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恢复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就无法恢复诉讼,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如果人民法院选择了第二方案,就必然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判要么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要么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而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

2.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保护自己合法的在先著作权

著作权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其合法的在先著作权为由,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时,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著祚权的冲突就得到了解决;否则,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该著作权仍然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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