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限制

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限制

热门标签:日照智能ai电销机器人原理 上海怎样在地图标注自己的公司 宿迁外呼系统化 城市吧街景地图标注 陕西400电话哪里办理 地图标注的颜色 合肥销售外呼系统代理 江苏阜宁400的电话怎么申请 励销云电话机器人好用
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强制性规定,使得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在经济利益方面得到保护.从另一个角度讲,对其他力图占有该知识产权的主体也是一种限制。这种限制固然会造成企业搞技术创新的屏障.但如果利用得好,也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五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状告北京秀水街案终审胜诉,致使中国企业付出高额赔款;我国企业在短短十几天内向美国微软公司购买了价值16亿美元的软件,这都是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企业敲响的警钟。胡锦涛于2006年4月18日参观位于美国西北城市西雅图的微软公司总部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快乂好发展的需要。”几乎同时,温家宝在参观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时也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那么,如何才能使知识产权制度对原创性知识的保护所导致的对我国众多企业的限制转化为对技术创新的促进呢?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首先,把知识产权限制的压力变为动力。知识产权制度从表面上看是对某些企业进行了种种限制,但也给企业提出了一种在逆境中求生存的鞭策,企业会在逆境中建立一种追赶创新的企业文化:多数企业会在激烈的竞争中思考一些关于自身生存的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从个体到组织,从领导决策到市场回馈,从技术到管理,从传统的金字塔形管理模式到扁平化的知识管理方式,只要是对企业获得原创性知识有利的行为、决策乃至思想,都会被企业所关注。

其次,利用专利文献把限制变为资源。在原创性知识的生产过程中,首先要进行的工作就是查阅与该研发项目有关的中文和外文的专利文献资料。专利文献作为最完整、最详尽、最快速、最广泛、分类科学而乂适用的情报源,首先向人们提供了世界范围的最新技术信息。因而通过专利文献系统,可以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里的最新技术.这就为新技术开发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开阔了设计人员的视野,避免了重复开发,提高了研究与开发的效率。它对科研选题、技术预测、制定新产品开发方案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通过对专利文献的整理分析和对专利申请、审批和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应用专利动态分析预测方法.企业的决策者和技术人员就能够准确地r解到诸多方面的信息,包括:现有技术所处的成长阶段;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和可能应用的领域;本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竞争性最强的技术领域;竞争对手的研究开发动态;新产品的可能寿命;潜在市场和经济价值等。如果企业的决策者对这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就能够制定出正确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最佳的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为企业的经营取得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与此有关的科研管理部门在每个年度都定期公布国家对科研发展方向的指导和成果取得情况,这都可以帮助企业了解与自己有关的原创性知识的状态。而且,在归纳分析原创性知识发展状况时,不仅要以技术为轴,还要具有以人等因素为线的搜索思路,因为对技术的研究要多角度进行,抓住各个要素,有的放矢。技术创新是一个与市场结合紧密的经济活动,而不是单纯的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它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时间与波动,消费群体与社会各因素的关系等。世界上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的公司和企业,很早就重视对专利文献的研究。

再次,对原创性知识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利用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了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权益,同时,也赋予了其他企业合法获得原创性知识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企业利用该原创知识的机会。而且,现代企业越来越依赖技术引进、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的内在过程。绝大多数处于发展状态的我国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模仿和采用,无疑可以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对于企业则会增加企业的知识积累并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一方面,新技术知识要求与原有的技术基础进行嫁接,因为每个企业内部都有自己的知识基础和技术发展路径,在企业新老技术结合的过程中?企业的技术能力因为整合了新的内容将会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企业对外来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利用绝对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将外部知识与企业内部知识整合之后的创新。


标签:海西 三亚 和田 上饶 日照 上海 嘉峪关 金昌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限制》,本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限制》相关的同类信息!
  • 本页收集关于知识产权对非原创性知识所有者的限制的相关信息资讯供网民参考!
  • 推荐文章

    上一篇:职务发明创造

    下一篇:专利与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