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性专利侵权行为采取特别规制的措施,也与《专利法追求的价值目标相吻合。“法律所保障的或值得法律保障的(存在着这种必要性)价值,我们将其称之为法律价值。"(1)一部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并非单一而是多元化的,包括正义、自由、秩序等多个价值准则,且依价值序列( the hierarchy of values在同一法律价值体系内部有序共存。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2),是法的最高价值准则但正义是抽象的,“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3因此,根植于经济生活中的《专利法》所追求的社会正义,应表现为更具实质性的价值准则。具体而言是要保障创造者的智力活动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实现社会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社会非物质财富的增加。为实现这种正义,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自由和秩序两个方面对涉及专利的经济生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