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行《专利法》位于《美国法典》( United StatesCode)第35编,是1952年整合历次专利法案而成,其后经历过1975年、1984年、1999年和2011年4次较大的修订。关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84条:“根据有利于原告之证据显示,法院应对原告因专利受侵害之程度作出判决,给予足够之赔偿,其数目不得少于侵权人实施发明所需之合理权利金,以及法院所定之利息及诉讼费用之总和。陪审团如未能确认损害赔偿额,法院应估定之,以上任一种情形下,法院均得将决定或估定之损害赔偿额增加至3倍。法院得请专家作证,以协助决定损害赔偿或在该状况下合理之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