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争条款的效力,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法律规定或通过司法实践确定这种条款属于限制性条款,理由是其内容违背了公共利益。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在1969年的利尔公司诉阿德金( Lear inc. v Adkin)案中判决认定专利许可合同中的不争条款违反了美国的公共秩序和联邦专利法,法院不予强制执行。①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也认为不争条款与《罗马条约》第85条的精神相抵触,因而是无效的。不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法律对不得反控条款没有任何规定,因此这一条款并非是绝对无效的。如果专利许可合同中订有不争条款,受许方就将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反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