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仲裁员应当在仲裁程序中及仲裁程序结束后承担保密义务,该义务是仲裁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义务(ethical duty)之一。例如,国际律师协会在其1986年制定的《国际仲裁员行为准则》(the IBA Rules ofEthics for International Arbitrators)第9条要求仲裁员对仲裁裁决内容以及裁决理由保密。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国就仲裁员是否应当承担仲裁保密义务没有达成共识。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在任命仲裁员时与其缔结保密协议仍然是要求仲裁员承担保密义务最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