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认识说。1989年,伦敦商界召开题为“永恒的品牌”研讨会中有这样一个观点:“一个品牌是消费者意识感觉的简单收集”。联合利华前董事长Michael Perry先生认为:“品牌是消费者如何感受产品,它代表消费者在其生活中对产品与服务的感受而滋生的信任、相关性与意义的总和”。联想集团副总裁杜建华先生认为:“品牌是企业的所有行为在公众心目中形成的印象和感受。”国际名牌专家、兰德顾问公司亚太区CEO川田一元先生说:“名牌就是拥有特点的附加值的东西,更为准确地说,这种特定的附加值是通过消费者潜在的意识创造出来的”。凯文·莱恩·凯利(Kevin Lane Kelly,1998)认为:“品牌源于消费者反映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发生,那么具有品牌名称的产品本质上仍然是一般类别意义上的产品,而反映中的差别是消费者对品牌理解的结果,虽然公司通过其营销计划和其他行为为品牌提供了激励,但最终品牌是留存在消费者头脑中的东西,品牌是一个可感知的存在,植根于现实之中,但映射着个人的习性”。约瑟夫·莱波拉(F.JosephLepla)等人(2003)认为:“品牌是消费者对一个公司或产品的每种体验的总和,是消费者对该品牌开始形成某种承诺的看法的总和。”余明阳等在《品牌传播学》(2005)一书中把品牌定义为:“品牌是公众对于组织及其产品认识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