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这些研究成果更多的是从分类学角度对品牌科学或科目本身进行的一种反思。这一方面意味着理智上的本能:从混沌逐渐走向有序;另一方面又反映出品牌科学自身发展的逻辑:从幼稚逐渐走向成熟。但事实上,关于品牌科学的分类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来说至今都还很肤浅,甚至具有随意性。就论题本身而言,要达到的直接目标是提供一个较合理的分类框架。然而,构建一个分类框架,究竟需要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进行着各种分类,这是纷繁复杂的世界要求人们做出的选择。同时,分类也是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些学科本身就是分类学。但无论哪一种分类,当用“奥卡姆(William of Occam)剃刀”刮掉关于分类的种种内容与现象时,可得到分类的内核便在于某种尺度,或者说一定标准,该标准将保证分类的顺利进行,并达到条理化、清晰化的目的(瞿葆奎、唐莹,1997)。可见,品牌科学分类首先要解决的是这样一组逻辑性问题:依据怎样的标准进行分类?标准从何而来?它是任意给定的吗?如果对一个事物可以从多种角度给出多种分类标准.这是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表现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