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品牌和产品应该被区分开来的观念才可以说被广泛接受(见表5-2)。而商界真正认识到这两个概念间的区别却花了很长时间。1955年,加德纳和列维在题为《产品与品牌》( The Product And The Brand)的文章中,第一次提出将产品与品牌区分开来。对这两个概念做出区分,有助于我们确定企业成功的原因。史蒂芬·金在其1973年出版的《开发新品牌》( Developing New Brands) -书中,明确强调了区分产品和品牌两个概念的重要性:“使企业成功的不是产品,而是品牌。”因此,品牌有时还被称为企业的“命根子”。朗哥斯瓦密( Rangaswamy)等在他们1993年的文章中,有以下一段文字,清楚地说明了成功的品牌战略对企业业绩的必要作用:“可口可乐公司的一位高级管理人员曾说,倘若该公司在灾难中失去了所有生产性资产,要筹措到足够资金重新建厂根本不是什么难事。然而,倘若所有消费者都突然失去了记忆,忘记了所有有关可口可乐的事情,那么可口可乐公司就将破产。正是可口可乐在消费者和商家心中树立起的美好形象,为可口可乐这一品牌创造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