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通常是由于两个看似无关的产品或服务的意外交集所致。有时,所谓的侵权产品被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可能与卡夫(Kraft)的饼干桶品牌(Cracker Barrel)混淆,因此禁止了饼干桶餐厅在杂货店出售食品。(Kraft Foods Group Brands LLC诉Cracker Barrel Old Country Store,Inc.等人,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第13-2559号,2013年11月14日)稀释为Kraft Cracker Barrel商标的风险奶酪的价格过高,以至于饼干桶餐厅无法在饼干店名称下的杂货店中出售其食品(甚至是非奶酪食品)。但是,“饼干桶”可能会继续在“饼干桶”餐厅出售其“饼干桶”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