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法院的意见中,最高法院驳回了当事方及其当事人提出的关于当事方是否有资格根据《商标法》提起诉讼的所有标准。根据“反托拉斯常设理论”,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在Cal,Inc.诉Carpenters的相关总承包商案中的意见,进行最高法院的意见,459 US 519(1983)。根据“分类测试”,仅实际竞争者允许使用商标法诉讼。最后,在“合理利率法”下,商标如果索赔人能够证明:1)受保护的合理利益免遭所谓的虚假广告的侵害,原告将享有立案的资格;以及2)认为该涉嫌虚假广告可能损害利益的合理依据。最高法院拒绝了所有这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