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专利制度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专利制度概况

热门标签:呼叫中心解决方案 大数据分析 呼叫中心市场需求 外呼系统 AI人工智能 呼叫中心 电视购物行业 客服热线
1950年8月11日,当时的中央政府政务院制定和颁布了《保障发明权和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又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该条例的施行细则及《发明审查委员会规程》。依该条例,先后共批准了4项专利权和5项发明权。该暂行条例是针对发明的奖励,将其权利分为“发明权”和“专利权”两类。1954年我国又颁布了《生产品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暂行条例》,规定获得发明证书的,依条例颁发奖金。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试行的专利法律保护制度。196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同时废止了1950年和1954年的两个《暂行条例》,以发明奖励制度代替了专利保护制度。


标签:钦州 漯河 内蒙古 辽阳 邵阳 玉林 南充 荆州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专利制度概况》,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专利制度概况》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