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商标专有许可,不等同于专有许可

商标专有许可,不等同于专有许可

热门标签:外呼系统 客服热线 呼叫中心解决方案 呼叫中心市场需求 大数据分析 AI人工智能 电视购物行业 呼叫中心
《商标法》规定,在许可证的范围内,独占被许可人有权将所有人和任何第三方排除在使用注册商标之外。它还规定,除非许可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独占被许可人有权在许可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

所谓的“唯一许可”是否为“专有许可”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知识产权法院在针对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中指出,专有许可应仅限于商标所有人不使用许可商标的情况。法院对“排他性被许可人”的定义采取了更为严格的观点,并认为在许可协议中应标明“排他性”或等同的措词。在这种情况商标所有者保证只授予一个许可证是“唯一使用许可”,这不应该被定义为“独家授权”。


标签:玉林 荆州 南充 辽阳 内蒙古 邵阳 钦州 漯河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商标专有许可,不等同于专有许可》,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商标专有许可,不等同于专有许可》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