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只有当商品投放市场后,其性质或质量发生变化或受到损害时,印度法院才会对平行进口商授予强制令。例如,在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诉G Choudhary先生,2006(33)PTC 425一案中,三星辩称,平行进口墨盒和墨粉的销售并不严格符合印度法律和法规(例如,未附带印度法律和法规)用英文或当地文字撰写的文献和/或标明最高零售价的标签;它们不在保修范围内;使用产品可能会违反使用它们的打印机的保修)。德里高等法院禁止被告直接或间接从事这些产品的交易。
在M / S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诉Altamas Khan案中,General Electric辩称,除其他外,被告将其正品产品进口到其不打算进入的领土侵犯了其商标,并造成了损失。它还辩称,非法买卖导致其声誉损失,因为无法索赔担保或无法使用售后服务的购买者可能会指责或追究其责任。德里高等法院裁定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