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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对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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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日益增加的COVID-19病例,印度尼西亚卫生部已针对大规模的社会限制实施了详细指南(称为pembatasan sosial berskala besar或PSBB)。迄今为止,PSBB已在雅加达和西苏门答腊省两个省使用,并且可能会适时扩展到其他省。尽管该限制对许多商业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知识产权所有人仍然可以通过在知识产权总局(DGIP)的在线系统中进行注册来行使其权利。此外,尽管法院推迟了某些案件,但在线审判仍在进行中,并且在每个案件中由首席法官酌情决定。

但是,在最近扩展和扩展了对印度尼西亚的知识产权行使影响有限的措施之后(如我们先前的客户警告中所述),我们在下面提供了对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制度当前影响的最新概述。

知识产权总局

印尼政府监督该国知识产权的政府机构DGIP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有关由于COVID-19爆发而导致的身体接触受限的最新通知,将实体柜台的关闭时间延长至5月13日。在此期间,所有DGIP官员都在家工作并远程访问系统,从而优化了IP事务的在线渠道。这些条件将一直有效到至少2020年5月13日(根据通函编号HKI-OT.02.02-16,可能会延期)。

商标

在线系统仍可用于:

新商标申请文件。

对办公室行动的回应。

反对和反驳。

对于所有在线申请,原始截止日期均保持不变。同时,商标上诉委员会宣布,在截止期间内的任何上诉截止日期都将延长,直到情况正常为止(直到2020年5月21日,除非延长)。

专利权

在线系统仍可用于:

新专利申请。

对2019年8月19日之前提交的专利申请所发出的专利申请采取的措施的回应(必须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并且没有特殊的扩展名)。任何未能提交正式文件的情况都必须通知DGIP。

专利年金的官方费用(在DGIP柜台重新开放之前,不会提供官方收据)。

对于2019年8月19日之前提交的专利申请,无法通过在线申请支付超额索赔。因此,当DGIP计数器重新打开时,可以支付超额索赔。

其他

在此期间,可以正常进行版权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在线提交。

法院

最高法院发布了2020年第1号通函,内容涉及最高法院和下级司法机关在预防COVID-19期间的职责执行准则。

该通函鼓励每位法官优化其在家办公系统并利用电子法庭程序。除不可延期的刑事,军事或伊斯兰刑事事项外,所有案件的审理都将中止,直至预防期结束,并由法院书记员作进一步说明。但是,通函中提到,法官可以自行决定暂停执行的紧急程度。因此,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争议方需要向商事法院查询案件的中止审查。

国家药品和食品管制局

国家药品和食品控制局(NADFC或BPOM,印尼文)的办公室将关闭,以备前来备案和咨询,直至另行通知。他们的柜台开放的最后一天是2020年3月12日,现在他们正式关闭以提供现场服务,直到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NADFC官员仍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消息传递应用程序或电话进行查询,尽管等待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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