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品牌Dungarees与Marcel Fashions Group之间的诉讼历史由来已久,距今已有20年之久。在2001年,Marcel首次对Lucky Brand提起诉讼,声称Lucky Brand在广告中使用“ Get Lucky”一词侵犯了Marcel的“ Get Lucky”商标。双方随后签署了和解协议,其中Lucky Brand同意停止使用“ Get Lucky”一词,而Marcel同意释放有关Lucky Brand使用其自己商标的任何主张。双方于2005年展开了第二轮诉讼。幸运品牌提起诉讼,指控马塞尔(Marcel)以新的服装系列侵犯了其商标。马塞尔(Marcel)对Lucky Brand继续与Lucky Brand有关使用“ Get Lucky”提出反诉,但没有声称Lucky Brand的任何一个仅s标志就侵犯了“ Get Lucky”标志。Lucky Brand最初回应说,和解协议禁止索赔,但是此后并未提出抗辩。
第三轮诉讼始于2011年,Marcell对Lucky Brand提起诉讼,原因是该公司继续以Lucky Brand自己的商标侵权其“ Get Lucky”商标,而不是使用“ Get Lucky”一词。Lucky Brand提出撤职,理由是自2005年以来,Marcel首次宣布其对Lucky Brand在原始和解协议中使用自己的商标的主张。马塞尔(Marcel)提出反对,认为“幸运辩护”是根据2005年反诉和答辩后没有进行辩护而采用“辩护排除”理论进行的。
最高法院拒绝处理对AIA之前的专利进行当事人间审查的合宪性。Enzo Life Sciences诉Becton,Dickinson and Co.,第19-1097号案;Celgene Corp.诉Peter,第19-1074号案;Collabo Innovations,Inc.诉Sony Corp.,第19-601号。
联邦巡回法院撤消并撤回了PTAB的决定,并认为,“根据产品的颜色设计特征,颜色标记在产品包装中使用时可以具有固有的独特性”。联邦巡回法院指出,与Qualitex和沃尔玛的商标相比,Forney包装上的彩色商标与《两个比索》中固有的独特商业外观更为相似。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就像“两比索”中的商业装束一样,不同的,基于颜色的产品包装可以向消费者表明商品的来源,因此具有内在的独特性。参见Wal-Mart Stores,Inc.诉Samara Bros.,529 US 205(2000);Qualitex Co.诉Jacobson Prod。Co.,514 US 159(1995)。
参见Two Pesos,Inc.诉Taco Cabana,Inc.,505 US 763(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