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扫描和搜索领域的公共控制或国家控制已不可能,这已发展成一个市场。国家对市场的权力是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反垄断规制。在反垄断规制中,合理规则(rule of reason)和本身违法规则(per se illegal)是两个重要的规则。在反垄断法领域,只有个别情况是运用本身违法规则的,典型的如知识产权许可领域的转售价格控制(resale price maintenance),而大多数情况和案件是根据合理规则来判断的,判断的过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审查和判断该主体是否有了市场力(market power),然后再审查和判断这种市场力是否合理。在这个审查和判断的过程中,还要同时考虑促进竞争的因素和反竞争的因素。谷歌本身就具有在网络产业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或市场力,但这本身并不违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是市场之力作用的结果,市场的自由竞争就有可能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关键是不能滥用这种通过市场竞争取得的支配地位,否则就构成垄断。
数字图书馆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数字图书馆早已引起重视。中国数字图书馆(China digital library,简称CDL)工程的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1998年8月,由文化部、科技部、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广电总局等牵头,提出了国家863计划智能计算机主题专家组CDL工程建设规划建议。1998年10月,国家863计划智能计算机主题专家组就数字图书馆关键技术立项。1999年5月,成立了包括法律界专家在内的“CDL发展战略组”;同年6月,在北京举办了CDL国际论坛;同年年底,国家863计划智能计算机专家组专门设立了重大应用课题“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系统”,为全面实施CDL奠定了基础。但遗憾的是,至今数字图书馆在我国仍然发展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