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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经商指南: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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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经济由创新驱动,对创新的适当保护至关重要。本文概述了加拿大的知识产权制度,涉及五个关键领域: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和知识产权的执行。

1.版权

加拿大是《伯尔尼公约》的签署国,并已加入了寻求在世界范围内协调版权保护的主要多边条约。因此,希望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会发现其国内版权法与加拿大的版权法有许多相似之处。

但是,加拿大版权法确实具有某些微妙之处,应予以注意。特别是,对于要在加拿大使用的任何作品,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权链已根据加拿大的《版权法》得到适当保护。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议会最近通过了一项重要的版权改革法案,并将其引入法律。

一个。有什么可以保护的?

版权保护在加拿大扩展到任何原始的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这些术语具有广泛的定义-例如,计算机程序属于“文学”作品的概念。版权也可以存在于其他主题中,例如录音,广播信号和表演者的表演。

b。如何获得版权保护?

在加拿大,版权是在创作原创作品时自动产生的。原始作品是未经其他来源复制的作品,否则是通过非机械技能和判断力来制作的。

C。赋予什么权利?

与作品相关的版权是指在加拿大拥有对作品或其任何实质性部分进行复制,出版和公开表演的专有权。复制的广泛概念包括许多个人权利,具体取决于作品的类型。例如,在戏剧作品的情况下,复制权包括将其转换为小说或其他非戏剧作品的唯一权利。

原创作品的作者享有可以主张的某些精神权利。在合理的情况下,他们有权以姓名或笔名与作品联系在一起,并保持匿名的权利。他们还享有完整性权,这意味着不得以损害作者声誉的方式对作品进行修改或与产品,服务,事业或机构结合使用。

d。版权保护能持续多久?

通常,版权保护在作者死亡后在加拿大持续50年,尽管保护期限可能会根据创作和出版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作品的精神权利与版权保护的持续时间相同。

e。作品的作者是谁?

著作权法未对术语“作者”进行定义,但应理解为是指原始表达所来自的一个或多个人。对于加拿大的大多数作品,“作者”必须是真实的人,即使根据合同制作作品也是如此。

这里没有“租用作品”的概念。即使版权拥有权归属于雇主或缔约方,雇员或承包商仍将是该作品的作者。

F。必须注册版权吗?

在加拿大,版权注册是可选的,并且对于在加拿大法院执行某项作品不是必需的。但是,注册确实具有一定的推定利益,因为注册将视其为版权生存和所有权的证据。同样,在注册作品的情况下,不允许被告断言缺乏版权的生存知识,这增加了确定侵权的原告可获得的金钱补偿。

G。谁首先拥有版权?

通常,作品的作者是版权的第一所有者。这项原则的一个重要例外适用于在雇佣关系过程中创作的作品-版权将首先由雇主拥有,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如果作品是由联合作者创作的,则版权将归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共同所有。在加拿大,在政府部门的指示或控制下创作的作品应受政府拥有的官方版权保护,而不应被视为属于公共领域。

H。如何分配或许可版权?

版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自由转让,但除非版权拥有者或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以书面形式并经其签字,否则转让在法律上无效。同样的要求也适用于有效的专有许可。尽管强烈建议记录非排他性许可和权限,但无需以书面形式。

作者的精神权利无法转让,但可以被放弃。值得注意的是,在作品中转让版权本身并不一定意味着放弃其精神权利。

一世。公平交易和其他例外

加拿大的《版权法》规定,许多特定活动不会侵犯版权。这些活动大多数都是非常具体的,仅适用于特定的特定情况。相反,“公平交易”的概念已被更广泛地定义为“用户权利”。

在加拿大,出于研究,私人研究,批评,评论,评论,教育,模仿,讽刺或新闻报道的目的公平地处理作品不是侵犯版权的行为,尽管某些要求可以使作品的作者和出处归功于他人。其中某些目的必须满足。这些允许的公平交易目的是详尽无遗的,行为必须属于上述类别之一(并且也是公平的),才能适用公平交易。

j。加拿大有版权集体吗?

加拿大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版权保护的历史由来已久,现在,管理这些集体的明确的法定制度已纳入《版权法》。加拿大有数家版权组织在运作,涉及版权法赋予的许多版权。

k。技术如何融入其中?

现在生效的最新修正案禁止使用或销售规避数字锁的技术,也称为技术保护措施或TPM。目前生效的其他修正案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和搜索引擎制定了“通知和通知”制度,如果遵循的话,应将其限制在侵权索赔中。

2.工业设计

人们常说,情人在情人眼中。尽管许多竞争产品具有相似的功能特征,但工业设计方面通常会将这些产品区分开来,并吸引(或排斥)客户的眼球。

当仿冒产品的生产者负担不起复制真实物品的功能或质量时,必须依靠视觉效果吸引买家的注意力。引用另一个经典的陈词滥调,模仿是最恭维的奉承形式-但有些相像太难取了。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扩展到解决这些问题,甚至更多。

加拿大《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规则》和官方惯例的更改将于2018年11月5日生效,有望减轻合规负担,为加拿大的申请人提供更多选择并提供更长的保护期。此外,加拿大将允许申请人向WIPO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并根据《海牙协定》指定加拿大。

一个。什么是工业品外观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与最终产品中吸引眼球的那些特征有关。这样的视觉特征可以包括应用于成品的形状,构造,图案和装饰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组合的。功能特征,制造材料和使用方法不受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的保护。相反,应考虑专利或其他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和版权通常被混淆为提供类似保护。尽管它们的范围可以重叠,但通常不会重叠,并且证明复制以增强版权可能很困难。版权通常会扩展到保护文学,艺术,戏剧或音乐作品,其中一些示例可以并入文章的设计中,例如雕塑形状或艺术图形图像。假定适用版权保护时,必须小心,因为一旦制作了包含该作品的50篇或以上的文章,版权保护就会终止。

b。为什么要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

与其他一些管辖区不同,加拿大本身不对未注册外观设计提供保护。其他IP权利也可能适用,例如版权和/或假冒。

向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注册外观设计有助于对所有权进行法律主张,并赋予所有者权利,以防止他人制作,进口,出售或租用包含该外观设计或实质上相似的外观设计的物品。

截至2018年11月5日,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规则》和官方惯例的更改使注册变得前所未有的轻松。

C。谁可以申请注册?

在加拿大注册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必须是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即所有者)。尽管外观设计的作者可能是所有人,但如果该外观设计是根据合同为他人设计的,则该人是所有人和适当的申请人。如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创作外观设计,则该外观设计归雇主所有。应格外小心地获得设计的适当所有权,例如通过书面分配的方式,尤其是当某人雇用一家公司制作新设计或以其他方式从他人购买设计时。

当一个以上的作者创建一个设计时,应该对共同所有人进行调查。

d。何时提交申请

根据加拿大法律,鼓励提早申请,因为只有原始设计可以受到保护。如果作者创建了一个设计并将其提供给公众使用-或如果它是加拿大申请的主题-这可能会阻止其他类似设计的注册。在确定谁有权注册外观设计时,创建日期或作者日期并不重要。

虽然无需在加拿大向世界任何地方公开设计之前就可以在加拿大提交申请,但申请人可以在加拿大获得一年的宽限期。无论是否对先前的现场申请提出了优先权要求,申请都必须在宽限期结束之前在加拿大存档。自2018年11月5日生效以来,新颖性和在先自我披露的测试是相对于加拿大申请的优先权日期而言的,这样加拿大申请不再需要在加拿大专利申请结束时在加拿大提交年度宽限期。

e。保护期限

对于2018年11月5日之前进行的注册,自外观设计注册之日起,自注册之日起最长为10年,前提是在五周年之日或之后的任何宽限期内付款。对于自2018年11月5日提交的注册,注册外观设计的期限自注册开始,至注册日期后10年和提交日期后15年中的较晚者结束。同样,在注册五周年之日或之后的宽限期内,仅需支付一份续期费。

F。是否应该进行搜索?

像专利和商标一样,通常会显示预申请搜索或产品前介绍搜索。外观设计搜索有助于分析所提出的外观设计是否可注册(即,它是否是足够原创的外观设计)以及外观设计的制造,销售等是否可能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权。

G。申请流程

设计应用程序包含以下元素:

申请人/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设计的标题,是应用该设计的商品的普通商业名称。

列出设计视觉特征的描述。从2018年11月5日开始,在该日期或之后提交的申请中的描述是可选的,但应予以考虑。

完整的产品图纸或照片中的视图足以表示说明书中列出的设计的所有视觉特征。当包括多个附图时,附图被编号并且包括对该附图的简要描述。自2018年11月5日起生效的更改为描述和编号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包括允许一起提交包含图纸和照片的申请。

申请费不是申请日期的要求。申请费为$ 400,另加每页10页的每张图形$ 10。

检查设计应用程序的形式和独创性。一种或多种办公室行动可能会对申请提出异议。提供了一段时间来答复,并且可以延长时间。

如果允许该申请,则外观设计将继续注册,而无需通知申请人。从2018年11月5日开始,新的应用程序将向公众开放。申请将在注册日期的较早日期和申请日期或最早的优先权日期之后的30个月之内向公众公开。申请人可以要求推迟注册以推迟发布。

如果没有遇到并发症,则可以在大约九个月内获得注册。

拒绝注册外观设计可以向专利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然后,如有必要,可以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在视图的数量,格式,样式和质量方面,图纸要求与美国的要求相似,而不是欧洲的社区设计要求宽松。截至2018年11月5日的加拿大新做法进一步使加拿大的要求与WIPO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保持一致,并减轻了在加拿大提交时的合规负担。

虚线可以用来说明不构成设计一部分的物品的一个或多个部分。尽管截至2018年11月5日的更改允许在新应用程序中使用多个视图,但允许使用一个显示环境的视图。横截面图,放大图,局部视图和其他视图都是允许的。照片要求也类似于美国要求。自2017年1月以来,颜色在加拿大可能是外观设计的特征。本申请可以显示该设计的一个以上变体(实施例),前提是这些变体之间没有实质性差异。仅当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提交了多个外观设计时,才允许分案申请。自2018年11月5日起,分案申请可能会提交给加拿大父申请中披露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功能,

如果在过去六个月内在另一个有资格的司法管辖区提出了在先注册相同外观设计的在先申请,则可以提出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申请的详细信息,即管辖权,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必须在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供给CIPO。除非CIPO要求,否则不需要优先权申请的认证副本,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从2018年11月5日起,在新申请中,可能会对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

H。加拿大遵守《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

从2018年11月5日起,加拿大可以在通过WIPO提交的国际申请中指定。加拿大将像美国对相关申请一样,对指定加拿大的国际申请(“海牙申请”)进行审查,并可能会根据国际不遵守程序发布拒绝通知。特别是,尽管正式的代表和申请内容要求与加拿大根据新的法律法规等对WIPO对海牙申请的要求相一致,但CIPO审查员将审查海牙申请,以确保外观设计清楚地表明其与可注册的主题有关。加拿大,并且它是原始设计等。某些主题,例如“徽标”,(例如在加拿大未注册的未引用特定成品的二维装饰)。申请人可以提交国际申请中的加拿大分案申请。

申请人可能希望比较和对比直接向CIPO申请与提交海牙申请相比的优势,因为这种海牙申请通常比直接加拿大申请更具限制性。

3.专利

加拿大在通讯,与互联网相关的设备和软件,清洁和可再生技术,自然资源的采收和加工中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以及农业和医药产品及实践等领域,拥有充满活力的经济和技术创新文化。

加拿大是《巴黎公约》的签署国,并已加入了寻求在国际上统一专利保护的主要多边条约。加拿大还从与20国集团成员签署的知识产权双边协议中受益。因此,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将发现其国内专利法与管辖加拿大的专利法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就其本质而言,专利为所有者提供了一项发明的排他性权利。公司自然会利用其研发支出来保护其在加拿大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但是,加拿大专利法律和法规实践确实具有某些微妙之处,应予以注意。因此,外国公司需要了解加拿大专利法和CIPO惯例的独特方面,这可能会严重影响加拿大获得专利保护的范围和成本。

一个。可接受的专利保护主题

对于任何新发明,包括过程,机器,制造方法或组合物,或对适用于工业的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新的有用的改进,均可获得加拿大专利。关键是发明或改进必须至少有一个新的创新要素。话虽如此,如果没有实际应用,就不能授予加拿大专利来抽象地保护科学原理或定理。

加拿大法院已裁定,商业方法在加拿大可以申请专利。但是,CIPO实施了有争议的审查政策,这为专利商业方法和计算机实施的发明创造了新的障碍。因此,建议在制定专利申请时特别考虑这些独特的加拿大审查政策,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授予专利的可能性。

声明格式和内容会在某些技术的接受和拒绝之间产生很大的差异。例如,向受试者提供实际治疗益处的方法被认为是医学治疗方法,在加拿大没有专利权。但是,治疗性创新通常可以以“使用”权利要求的形式获得。同样,较高生命形式(例如多细胞植物和动物)本身也不可申请专利,但是可以通过将权利要求指向具有独特特征的细胞来保护较高生命形式。

加拿大没有像美国那样的延续做法,分案申请的范围受到我们独特的双重专利原则的限制。因此,在加拿大,关于起诉方式的战略决策可能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应在申请过程的早期给予重视。

b。获得专利保护的过程

加拿大专利的授予是在CIPO的控制下,在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专属管辖范围内,并受《加拿大专利法》和《专利规则》的约束。

通过向CIPO提交正式准备的申请来请求专利保护,该申请应包括背景,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创建发明提供足够的发明及其操作的详细信息。申请文件中还包括必要的CIPO专利申请费和有关发明人的详细信息。

提出审查请求后,专利审查员将根据申请日之前公开的任何信息审查专利申请。一旦专利审查员认为是允许的,就在支付发行费用之后才发行专利。

C。专利发布授予的专利权和条款

可以从加拿大联邦法院或加拿大省级法院执行从已发行的加拿大专利中获得的权利。

加拿大专利是加拿大政府授予的一项垄断,授予专利持有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制造,销售或使用发明的专有权。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可以对侵犯专利权的人提起诉讼。

d。拥有加拿大专利

加拿大专利申请清楚地表明了个人发明人以及专利权的所有人,被称为“申请人”。在没有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发明人拥有专利权,因此也被确定为申请人。由共同发明人创造的发明将归所有人所有,并赋予每个共同所有人特定的权利。通常,在雇佣关系过程中创造的发明(由发明人雇用来进行发明)归雇主所有。

e。通过转让或许可转让专利所有权

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许可专利权,可以在CIPO记录转让文件。共同所有人可以单独转让或许可其权利,但一方的转让或许可不能淡化另一方的专利权-除非共同所有人之间达成相反的协议。

F。通过延迟或减少专利费来降低成本

在加拿大,专利申请的审查不会在提交时自动进行,并且必须由申请人或第三方请求。如果推迟审查,则在其他国家/地区对相应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可能会导致以降低的成本加快对加拿大申请的起诉的策略。

在加拿大没有任何形式的索赔费用。对专利申请中包括的权利要求总数或独立权利要求的数量没有限制。使用倍增从属权利要求也没有限制。对于长度超过100页的专利申请,将收取名义上的超页打印费用。

加拿大有一个“小实体”称号,在有限制的情况下,允许雇用50名或更少雇员的企业以及大学支付减少的专利申请备案,审查和年度维护费。

G。加快了对指定绿色和清洁技术专利的审查程序

可以加快基于清洁技术或绿色技术的加拿大专利申请的审查,以减少获得专利保护的时间。要申请加速审查,申请人必须提交声明,表明该申请涉及有助于解决或减轻环境影响或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商业技术。

H。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倡议下的加速审查计划

可以加速加拿大专利保护的另一个例子是,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已经获得专利保护。

加拿大在专利起诉公路计划中与许多其他伙伴国家合作。通过该计划,拥有至少一个专利权要求的申请人被一个管辖区的合伙人办公室许可,可以对另一管辖区的合伙人办公室提出的相应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这允许将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的专利结果用于简化相应加拿大专利申请中的审查,或者允许将加拿大专利申请用于简化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的审查。

一世。加拿大专利申请的高级审查

申请人或任何其他声称不加速专利申请会损害其权利的人,也可以进行专利申请的加速审查。此过程称为“特殊订单”。特殊订单过程相对简单。响应确认请求的自动确认,将自动授予该证书,否则将无法进行该考试,否则将损害该人的权利以及政府费用的支付。

j。影响加拿大专利申请提交时间的因素

加拿大是第一个提交文件的司法管辖区,这意味着向第一个申请人颁发专利,以提交专利申请,并附上能够完全支持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授权描述。

根据加拿大提交日期,加拿大对发明人的先前公开披露有12个月的宽限期。12个月的宽限期提供了在申请人向公众公开发明的12个月内在加拿大提交专利申请的机会。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在加拿大的提交日期被认为是“国际提交日期”。

k。获得加拿大专利保护的程序灵活性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加拿大专利局的审查程序相对灵活,可以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起诉成本的策略来利用这种灵活性。

例如,在审查专利申请期间,可以随时在加拿大对权利要求或申请的其他部分进行自愿修改。同样,通常仅在很明显审查员和申请人陷入僵局时才发布期末审查报告。通常,这提供了克服审查员提出异议的多种机会。

l。抗议专利授予

在加拿大,没有正式的干涉或异议程序可以挑战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但是,有一种机制可以使一方向专利局提供信息以防止授予专利,这一过程称为“抗议”。

4.商标

一个商标是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着指标一个字,标志,音响或其他商业设备。在加拿大,虽然不需要注册商标就可以保护商标,但与未注册的商标相比,注册提供的权利范围和可用的执行手段更加强大。

因此,对于打算在加拿大使用或保护商标的所有人,商标注册是一项不错的投资。必须指出的是,在另一个在加拿大没有使用或声誉的国家注册的商标在加拿大没有任何保护。

加拿大商标法与美国商标法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殊性。作为注册商标在加拿大商标法能技术,最好是咨询律师或代理人的专业知识在这方面的监督保护和在加拿大的许可商标的过程和建议。

一个。注册和未注册商标

如果未注册商标已在加拿大使用并享有声誉或商誉,则普通法将根据假冒学说保护该商标。但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通常比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要窄。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通常限于其已建立的商誉或声誉的地理范围。

另一方面,获得商标注册具有许多优势,包括相对于注册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在加拿大各地无地域限制地使用商标的专有权。

可以获得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商标注册。在加拿大,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单一商标注册可以涵盖多种类别的商品和服务。

如果商业名称也可以与商品或服务结合使用,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换句话说,当商业名称也可以用来区分一个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个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如果未将商号用作商标,则仍然可以通过与未经注册的普通法商标类似的方式进行假冒的原则来保护它。

在加拿大,没有正式要求使用商标声明,例如?或TM。但是,在声明某件商标为商标时,使用此类声明可能会有所帮助。当商标被许可使用的第三方,使用类似的符号来引导消费者的传说(声明所有者的名称和正在使用的授权第三方标记)强烈建议,因为它提供了产生合法许可的法定推定。

b。权利,起诉和反对

在加拿大,商标的申请,处理和注册有许多程序和实质性要求。在申请商标之前,建议进行商标搜索,以确保商标可注册并且申请人是有权注册商标的一方。

提交商标申请时,无需指明该商标是在加拿大还是在其他地方使用。一个商标的申请,假设商标局的所有请求都被满足,将继续注册,而不使用该商标的证据的申请。但是,对商标的相互竞争的主张的解决方式可能取决于哪个方首先使用了该商标,或者如果没有使用,则视情况而定是第一个提出申请的人。

在注册之前,第三方有可能基于特定列出的理由反对商标申请,例如混淆,商标无法区分其所有者或申请中的技术缺陷。

C。商标保护期限

根据注册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的数量付费,注册商标享有10年的续期期限。无需证明或声明可以继续使用。

但是,如果在以下情况下,在最初的宽限期后,注册商标可能会被从注册簿中删除:-在请求注册服务商或任何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使用要求后,-商标所有者不能表明该商标已被“使用”(对于商标法的目的))。

d。商标的转让和许可

《商标法》允许分配注册商标。由于在加拿大的商标注册可以涵盖多种商品或服务,因此有可能仅对某些商品或服务部分地分配商标。《商标法》通常不允许对注册商标进行地域分配。

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加拿大也允许商标许可。为使商标获得适当的许可并避免无效的风险,商标所有人必须根据许可证控制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或质量。尽管商标许可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仅仅宣称拥有控制权或仅凭证据证明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将不足以使商标无效。

e。在魁北克使用商标

对于所有商标所有人来说,重要的是要意识到,由于魁北克省的《法语宪章》(《宪章》)对魁北克的商标使用适用特殊的规则。《宪章》规定,产品或文件上的每个标记以及公共标志,海报和其他商业广告,都必须以法语书写,尽管可能会附带翻译。

但是,《宪章》中的规定为某些商标创造了例外:“公认商标”只能以法语以外的其他语言使用,除非已注册了法语版本。如果已经注册了法文版本的商标,则必须使用它。

过去,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均被视为例外情况。但是,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可能难以使主管机关满意地证明商标的存在。负责执行《宪章》的法国魁北克语言局以前认为“公认商标”例外通常需要注册。该要求在魁北克是商业现实,并延伸到在该省销售的商品包装,无论它们是否也用于其他市场。

由描述性元素组成的术语最有可能受到挑战。因此,希望在魁北克经营(或销售商品)的企业希望利用该例外情况-尤其是在商标包含描述性条款的情况下-应当注册其商标,并且应明智地寻求加拿大商标顾问的指导,以确保遵守该例外规定。 《宪章》的条款和劳工局的当前职位。

5.知识产权的执行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通常通过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来执行。虽然省级法院对知识产权的执行具有并发管辖权,但联邦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的管辖权使它能够通过单一程序在整个加拿大授予强制令。在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中,超过95%的案件已提交联邦法院。

唯一的例外是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法有关,从财产和民权的角度来看,只有在省级法院才能执行。对于冒充案件,虽然只有省级法院才能执行普通法权利,但联邦法院根据《商标法》第7条拥有管辖权,可以审理基本相同的诉讼。

加拿大联邦法院由大约45名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出庭的审判法院法官和原告组成。联邦法院的总部设在渥太华,但实际上是巡回法院,法官在全国各地巡回审理。无论法院位于哪个省份,加拿大任何律师协会的任何成员均可在联邦法院出庭。成功的原告通常有权要求其赔偿和永久禁令(假设权利尚未到期)及其一些法律费用。根据知识产权,成功的原告还可以选择侵占侵权人的利益。

尽管加拿大法院可能会授予临时禁令,但在专利,版权和外观设计方面却很少授予此类禁令,而仅在商标方面偶尔授予这些禁令。证明无法弥补的损害(即无法赔偿损失或无法量化的损害)是获得中间禁令的关键。

一个。专利执行

一般而言,专利诉讼程序以索赔书开始,并通过口头和文件发现进行,从而导致仅由法官进行审判。

以诉讼方式进行的诉讼通常需要2到4年才能获得审判。上诉权可提供给联邦上诉法院,并有权获得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许可。

在侵权诉讼中,被告还常常提出抗辩和反诉。或者,潜在的侵权人可以开始进行程序,以寻求不侵犯专利和/或弹imp专利的声明。

一世。专利法第55.2条

除了侵权诉讼外,某些药品专利也可以采用类似于美国《哈奇-瓦克斯曼法案》诉讼的程序。根据此条款,寻求依靠原产地的《合规通知》进入市场的仿制药生产商必须处理卫生部长已列出的任何专利。第一步是转发第二人的《指控通知书》,届时专利权人有45天的时间可以开始采取行动,寻求禁止卫生部长发布仿制药符合性通知书的命令。

这些程序以前只是摘要,但由于最近的立法变更,目前已全面采取行动。因此,双方都有发现权。此外,判决现在是最终决定,但有权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

b。商标执行:假冒,侵权和贬值商誉

未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可以通过假冒诉讼来行使其权利。要获得成功,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必须显示以下内容:

所有者通过使用其商标而建立的商业声誉或商誉

他人以错误的方式将商品或服务出售为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

所有者的声誉或商誉已被破坏

与未注册商标相比,强制执行注册商标的机制提供了更大的保护范围。除了冒充诉讼外,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还可以提起商标侵权或商誉贬值的诉讼。

在联邦法院,商标所有人还可以通过称为“申请”的简易程序来行使其权利。申请以纸质记录进行,不涉及任何发现过程。

针对侵犯商标或贬低其商誉价值的当事方可采用的补救措施包括禁令救济,金钱损失或利润,以及销毁侵权物品的命令。

《商标法》还规定,某些类型的商标侵权和伪造刑事犯罪应处以罚款或监禁。

C。如何执行版权以及可以采取什么救济措施?

在加拿大,版权可以通过审理诉讼或通过联邦法院进行的简易程序来执行。申请以纸质记录进行,不涉及任何发现过程。

排他性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以行使其权利,但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通常将被要求加入版权拥有者作为当事方。

在获得侵权证明后,版权所有者可以获得广泛的补救措施,包括裁决赔偿,利润核算,永久性禁令救济和侵权材料的交付命令。

在判决之前的任何时候,原告还可以选择追讨“法定赔偿金”,而不是其他补偿性金钱赔偿。(寻求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不受选择法定赔偿的影响)。每项侵权行为的最高法定赔偿额为20,000美元。非商业侵权的下限为$ 5,000。

《版权法》还将某些类型的版权侵权定为刑事犯罪。

d。工业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还通过侵权诉讼以类似于版权,商标和专利的方式执行。就工业品外观设计而言,侵权行为仅适用于外观设计要素-对竞争对手可能已经采用的纯功能性要素没有任何保护。

成功的原告可以取得侵权禁令和损害赔偿。

e。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主张和辅助诉讼

如前所述,只有在省级法院才能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在存在侵犯商业秘密和潜在侵犯专利的情况下,解决这两个问题的首选场所将是对被告具有管辖权的省级法院。

同样,其他类型的诉讼程序通常可以合并在一起。例如,根据情况,可以将专利和商标案合并在一起。此外,有时可以将基于《竞争法》的攻击与专利法的抗辩相结合。因此,知识产权诉讼并不总是仅是简单地执行一项将其他诉讼因由排除在外的权利,而是经常涉及一系列问题,包括核心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商业秘密法和竞争法等领域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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