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麻产品在越来越多的州成为合法产品,保护与这些产品相关的商标的商业利益日益增长。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使用联邦政府的非法为由,一直拒绝为大多数基于大麻的产品注册商标。但是,大麻产品商标的州或普通法权利又如何呢?在最近的一项驳回简易判决的命令中,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的Kiva Health Brands,Inc.诉Kiva Brands,Inc.案。认为,根据联邦《兰纳姆(商标)法》,一方的州和普通法商标未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赋予商标优先权。
背景
原告Kiva Health Brands LLC(以下简称“ Kiva Health”)销售保健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其首批KIVA品牌产品于2013年出售。其各种KIVA商标已于2014-16年获得联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