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0130件,案值36544.63万元,罚没金额47042.32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145件,案值3196.30万元;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6985件,案值33348.33万元,罚没金额44307.22万元。
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27件;
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24件;
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144件;
违法使用地理标志的4件;
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7件;
违法使用特殊标志的104件;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
——查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总数、立案数、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数以及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和人数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罚款总额、案均罚款额、罚款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等指标较上年有所增长。全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总数同比下降5.39%,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数同比下降11.8%,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同比下降4.27%,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数同比下降19.25%,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同比下降18.02%。全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罚没金额总数为47042.32万元,同比增长17.59% ;案均罚款额同比增长23.93% ;罚款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969件,同比增长22.66%,显示了对商标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的加大。
——案件结构类型上,商标侵权案件占比继续提高,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占比有所降低。2017年全部商标违法案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除绝对数量下降以外,相对数量也有所下降,在全部商标违法案件中所占比例由2016年的11.23% 下降到10.44%。商标一般违法案件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的下降,反映了随着我国商标品牌战略的推进实施,商标注册人和使用者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商标使用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占比持续走高,仍然是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近64.17% 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表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工作重点仍聚焦于生产销售链条末端,对生产侵权假冒违法商品进行源头治理、查处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商标注册人主动投诉案件比例有所增长。 2017年度的商标侵权案件中,投诉案件为10614件,占比39.33%,比上年增长了4.79%,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熟悉商标保护规则,趋向于积极主张权利,主动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违法案件数与各省经济指标高度正相关,东部沿海地区查处案件占主要份额。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数量仍占案件总数的主要份额。从地区来看,查处案件数超过1000件以上的省市有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与上年基本一致。其中投诉案件超过1000件的省市有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假冒案件数超过100件的省市有上海市、浙江省。查处涉外商标案件中,浙江省2011件、广东省1797件,两省查处涉外商标案件数占全国查处涉外商标案件总数(6055件)的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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