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很有讲究,用的好能给你带来财富万贯,用的不好就容易变成“大众情人”。之前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U盘”、“席梦思”,在最初这些名字仅仅是企业的商标,并不是移动硬盘和床垫的代名词。但是因为商标权利人并没有预估到自己在市场中的影响地位,导致宣传、销售跟不上市场的需求节奏,现在的“U盘”和“席梦思”已然成了老板姓对一种商品的代称,这种现象就被称为:商标变成通用名称。
与注册了商标在家“睡大觉”不同,变成通用名称的商标是有过辉煌的,只不过因为商家宣传不到位、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不足,最后演变成代名词,令人惋惜。当然这都是很久之前的案例,那么现在有没有这种问题呢?最近企红网小编发现一个好玩的事情,原来“咖啡伴侣”也是雀巢的商标,并不是我们喝咖啡的奶和糖。
上图是雀巢公司在咖啡用植脂末上注册的咖啡伴侣商标。近日也有一起商标侵权案例,雀巢公司作为原告,状告被告的“咖啡伴旅”商标侵权,但是被告也引用了“咖啡伴侣”为通用名称并不为“你一人所有”为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家咖啡品牌给自己的植脂末产品注册了个商标,叫“咖啡伴旅”。为此,雀巢公司不乐意了,因为公众耳熟能详的“咖啡伴侣”是雀巢公司用在植脂末产品上的注册商标。雀巢产品有限公司起诉昆明后谷咖啡销售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近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雀巢公司要求被告停止在产品包装上、销售、宣传中使用“咖啡伴旅”,并提出索赔100万元。
在法庭上,雀巢公司的代理人称,“咖啡伴侣”是雀巢公司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拥有极高的知名度。而后谷咖啡将一款植脂末产品注册为“咖啡伴旅”,有傍名牌的恶意。
但后谷咖啡的代理人却辩解说,两个商标存在一字之差,在构成和含义方面均不相同。“‘伴旅’并非固定词汇,与‘旅伴’相关;而‘伴侣’为字典收录的固定词汇,指同在一起生活或出现的人或事物。”该代理人随后又说,在他们看来,“咖啡伴侣”实际上已经成为咖啡用植脂末等类似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且“咖啡伴侣”商标直接表示出了此类商品的功能和用途。
“老百姓都是以咖啡伴侣代指植脂末产品。如果提品牌的话一定是说买雀巢牌的咖啡伴侣,不会说买咖啡伴侣牌的咖啡伴侣。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咖啡伴侣就是跟咖啡一起喝的东西。”被告代理人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想证实只有3.4%的人提到“咖啡伴侣”会联想到“雀巢”。
雀巢公司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在京东商城搜索“植脂末”的显示结果,以证明植脂末的品牌其实有很多,“咖啡伴侣”只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个。其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植脂末的商品,显示有87件,也能证明市场上有众多的植脂末品牌。雀巢公司认为,被告的很多说法是在断章取义。“对方销售量巨大,给原告的品牌造成巨大伤害,希望法官支持我方请求。”
当日庭审因双方均没有接受法庭调解的表示,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