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产物,从法律上讲,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或者给他人使用,那么在租赁、给予他人使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企红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规定双方利益的关键,无论是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有偿使用有合同当然理所应当,即便是无偿,那么拟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也是需要的,毕竟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牵扯到债务问题。
在拟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以后并不是双方签字就完事了,此合同要想生效,必须在商标局进行备案。称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备案的过程与商标注册、转让等差不多,只需要双方签字,并提供合同原本复印件、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商标使用时间一定不能超过商标有效期。在拟定合同时,要提前查明对方的商标是否遭遇无效宣告、异议等纠纷。
作为许可人,可以要求被许可人提供尽量详细的商标使用证据,因为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避免在出现“撤销三年不使用”时没有使用证据提供。
商标使用证据包括打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合作合同、广告合同、销售发票、广告图样(报纸、杂志、其他多媒体形式)、行业荣誉证书、年度财税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