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热门标签:福州语音电销机器人线路 哈尔滨企业外呼系统 四川武胜400电话如何申请的 莱芜中小企业外呼系统批发 电销公司用什么外呼系统好 地图标注如何推销 漳州地图标注服务入驻 回龙观小区地图标注 宁波ai外呼电销机器人有效果吗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茅台酒、川贝枇杷止咳露、两面针牙膏等,都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既与商标一样,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又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因而是一个与驰名商标紧密联系的概念。
商品特有的名称是相对于通用名称而言的。已为同行业经营者和相关公众约定俗成、普遍使用的表示某类商品的名词,应当认定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认定通用名称时,可以参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工具书、辞典中已经列人的商品名称。任何人对于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获得专有使用权。
1995年7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竟争行为,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前款所称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包括足以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
由此可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与驰名商标具有以下共同之处:(1)两者都存在于市场上,存在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认识中,对两者的认定都属于对事实状态的认定。(2)两者都可以是较好、较强的商誉的载体,两者的形成一般要以商品本身的较高品质为基础,由经营者经过较长期的使用和宣传,投入较多的人力和智力而获得。(3)两者都是经营者拥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可以用来禁止他人将相同的标志使用在经营活动中。(4)两者都有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都具有显著性,也就是可区别性。如果不能指示商品的来源,就不会构成驰名商标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5)判定两者是否具有区别特性时,都不能仅仅依据标志(含名称)的文字含义和文字组合是否具有创意来判定,更不能将其文字组合割裂开来加以判定,而应当将其与其他标志进行整体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基准,看其是否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6)如果使用不当或者保护不当,两者都有可能变为商品的通用名称。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与驰名商标也有不同之处:(1)驰名商标可以是注册商标,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不但不能是注册商标,也不能是注册的商品名称,甚至也不存在注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机构。(2)按照我国和国际通行的法律框架,驰名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但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在使用时没有标明是一个商标,比如与“@”或者“TM”等标记同时使用,则很难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相区分。这也使得虽已经申请注册、但尚未注册为商标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虽然一时还难以作为商标获得保护,但仍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直至正式成为注册商标。
比如“小肥羊”这一驰名商标,在获得注册之前,既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0也曾以构成知名餐饮服务的特有名称获得过保护◎同样,“海安麻虾酱”既曾以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获得过保护,e也已经通过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审核,是可能作为注册的或未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

标签:文山 台湾 武威 柳州 通化 朝阳 物业服务 湖北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本文关键词  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相关的同类信息!
  • 本页收集关于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的相关信息资讯供网民参考!
  •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