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

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

热门标签:外呼系统怎么起名字 河南顺义路线地图标注 四川营销智能外呼系统价格 小米外呼系统 正宗电话机器人 黑龙江办理400电话号码 梅州网络电话外呼系统 池州400电话办理包年套餐 dayz中文地图标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等。
若上述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标签:石家庄 莱芜 郴州 常德 张掖 临夏 售后通知 贺州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本文关键词  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相关的同类信息!
  • 本页收集关于版权行政保护的方式的相关信息资讯供网民参考!
  •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