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

热门标签:电话销售团队 电话运营中心 分布式呼叫中心 服务器配置 百度更新规律 AI人工智能 使用U盘装系统 百度AI接口
1.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47条)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第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第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第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第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第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第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第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第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标签:青岛 日照 潜江 四平 湘西 晋城 十堰 阿坝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