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商标申请通过越来越难的情况下,更多的申请人选择申请图形商标。图形商标在设计之初都有其本身的含义、思想和表现的艺术形式,而图形商标的这些特性严格意义来讲和符合著作权(及版权)的范畴。
商标权又叫做商标专有权,即在申请者所申请注册的商品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说商标专用权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并不代表我注册了商标我可以随便使用,相比较而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更加广泛,著作权讲的是著作的复制,通俗点讲就是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复制著作权人的作品,这里讲的复制在方方面面,不止局限于商品分类里面的种种。
著作权是在作品产生之初就存在的,不论作品发表与否著作权人都享有著作权。我们所说的申请版权即对我们已有的著作权进行登记,也是保护我们权利的一个方式。我们的图形商标在完成之初就已有著作权,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底稿丢失,使用证据缺失等种种原因导致后期维权难,而著作权登记则是更明确的法律证据,这种权利证明不会因为权利人的失误或者意外而消失。
商标侵犯著作权、动画形象侵犯图形商标著作权的案例不时发生。因此,小编提醒各位图形商标申请人,不论是从保护范围还是后期维权证据来讲,图形商标最好进行著作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