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狗头”表情包,几乎没有一个年轻人没在用的,又贱又萌的形象,进能表示“哦”的敷衍,退可表现“切”的鄙视,但就是让人感觉不到讨厌之意。
从去年开始,微信、微博、QQ等平台相继推出狗头、二哈表情包,成功在国内带火狗头表情包。据了解,狗头表情包来源于日本一只名为 Kabosu 的柴犬,2010 年它的主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张它的照片,由于狗狗的表情过于魔性,这只被称为“神烦狗”的柴犬很快在全球走红,“doge”表情也在Facebook、Tumblr等社交网络工具上开始大规模流行。
今年年初三家互联网大厂公司——腾讯、字节跳动、微博接连申请“狗头”商标,开启狗头商标争夺战不禁疑问,狗头到底是谁家的?
先是今年2月份,腾讯接连申请了多个与微信“狗头”表情一样的图形商标,这些商标分别指定使用在金属材料、方便食品、家具、布料床单、广告销售等类别上。
接着4月8日,微博主体公司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申请了狗头的商标注册,国际分类为灯具空调。
之后字节跳动也来插了一脚,4 月 14 日,字节跳动也申请了“狗头”图形商标,“狗头大作战”文字商标,指定使用在“广告销售”“通讯服务”等多个类别上。
通过对比发现,三巨头申请的“狗头”商标在设计上略有不同,不过反映出的表情却与日本 Kabosu 的柴犬表情相似。
如今查询中国商标网,腾讯和字节申请的部分狗头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国际分类涉广告销售、设计研究等。目前微博公司申请的狗头商标状态均为等待实质审查。
腾讯驳回复审
字节跳动驳回复审
微博等待实质审查
既然,腾讯和字节跳动的“狗头”均被驳回,那么微博的还会远吗?到底驳回原因是什么呢?不妨大胆猜测一下:
一、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比较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非常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且有审查员的一些主观判定因素。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申请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已经注册时,就会对比相关商标。如两商标在读音、字形、含义乃至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近似等,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申请商标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通过商标网图形近似商标粗略检索发现,仅“动物-狗类”图形就有5026件,很难说,在腾讯之前就存在相关狗头近似商标,所以说因为近似被驳回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二、侵犯了“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狗头商标被驳回是否会侵犯人家的在先著作权呢?此点有待考证!
三、缺乏显著性
如果商标被很多人使用,缺乏显著性,在相关商品服务类别不能被公众有效识别,审查员也会因此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的!
总之,为避免出现以上问题,企业或个体户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商标查询的工作,只有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才会允许注册使用!建议选择专业代理机构申请商标,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记住一个商标申请要点:申请商标一定要快、准、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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