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为占据市场,一边 " 搭便车、傍名牌 " 手段进行招商推广销售,一边又恶意抢注囤积与正牌相似的一系列商标,以此作为生财之道制造维权障碍。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处福建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建公司 ")赔偿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自然公司 ")1500 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刷新了国内地板行业知识产权领域判赔纪录。
" 大自然 " 遭 " 大自然美学家 " 模仿
大自然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旗下拥有 " 大自然 ""Nature" 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十多年持续宣传、使用,该品牌地板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并获得了包括驰名商标在内的众多荣誉,具有很高知名度。
从 2017 年开始,福建公司以 " 大自然美学家 " 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并开通 " 大自然美学家地板 " 微信公众号。其中," 加盟门店 " 一栏中介绍了大自然美学家在全国各地的加盟店面已有 46 家,加盟页面中使用标识。
与此同时,该公司审核通过了 "naturemxj.com" 网站域名,网址为 "www. naturemxj.com",并在其店铺装潢中多处使用 " 大自然美学家 " 和 "Nature Mxj" 等标识。
2020 年初,大自然公司经证据保全公证后诉至法院,要求福建公司立刻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损失 1500 万元。
抢注囤积 50 件类似商标恶意侵权
法院查明,福建公司还陆续申请注册了 " 大自然美学佳 "" 大自然文学家 "" 大自然绘画家 "" 大自然思想家 "" 大自然书法家 "" 大自然音乐家 "" — Nature Mxj — " 等一系列相关标识。
经查,截至本案诉讼时,该公司已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共计申请注册了 50 件商标,其中 36 件均是在同一天提交的注册申请。
法院认为,依照《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本案中,大自然公司涉案四个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为地板等商品,福建公司生产、销售的 " 大自然美学家 " 地板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其在地板外包装、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店铺装潢、对外招商加盟等大量使用 " 大自然美学家 " 等标识。这些标识的构成元素 " 大自然美学家 ""Nature Mxj",分别与大自然公司主张保护的 " 大自然 ""Nature" 商标构成近似。上述元素进行图文组合后的标识,与大自然公司在本案中主张保护的商标在文字、呼叫、整体色彩搭配、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与大自然公司的商品有特定联系,所以构成对大自然公司 " 大自然 ""Nature" 等四个商标的侵害。
刻意攀附造成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 虽然从形式上看,福建公司的企业字号系经工商登记取得,但在福建公司成立之时,大自然公司的‘大自然’商标已经在地板行业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承办法官表示,福建公司作为同业经营者,将含有大自然公司 " 大自然 " 商标的文字注册为企业名称,并在使用过程中刻意攀附,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域名已成企业在互联网上的重要标志,在商业领域中具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意义。本案中,福建公司作为地板行业的同业经营者,理应知道大自然公司涉案商标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其不仅不履行避让义务,反而刻意注册与大自然公司商标近似的域名,利用该网站从事相应的商业推广行为,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网站主体的误认或者认为其与大自然公司之间存在授权等特殊关联性,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禁止。
于是,法院判决被告福建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注销 "naturemxj.com" 域名。
侵权行为覆盖多个互联网平台,获利高昂
承办法官表示,福建公司作为 " 大自然美学家 " 地板的品牌运营方,在其微信公众号 " 大自然美学家地板 " 与官方网站 www.naturemxj.com 持续对 " 大自然美学家地板 " 进行宣传与推广,通过中华地板网、中华建材网等多个互联网平台开展招商加盟,并授权多家地板厂以 OEM 方式(即代工生产)加工地板之后分销给经销商,可以认定其实施了覆盖全链条的生产、销售、推广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至于具体损失,承办法官解释道:本案被告侵权获利主要包括加盟费收入和生产销售地板产品的收入。" 经仔细核算,即便按照每家加盟店平均经营时长仅为一年计算,福建公司销售获利也达到 805 万元。" 根据《商标法》规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 之规定,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者,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 本案属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在本案中确定一倍的惩罚性赔偿比例。" 承办法官表示,鉴于原告大自然公司在本案中对被告福建公司主张 1500 万元的损害赔偿金额,因此对其主张予以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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