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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百度公司是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巨头,其百度搜索引擎也是最大的中文搜索网站,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独角兽企业之一,百度甚至一直以来和阿里巴巴、腾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也被称为BAT,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三巨头之一。近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永安恩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百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
百度公司发现,福建百度汽车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百度”字样,并在其经营场所、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百度”系列商标、标识。例如,其在经营场所使用“百度汽车超市”、“百度汽贸”等标识,在经营场所外部指示牌、店内标识牌上突出使用“百度”二字,微信公众号中使用“永安百度汽车服务中心”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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