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公司注册是符合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公司注销时在进行的商标转让形式有两种,一是在公司注销前,该公司就已经在办理商标转让的,即可按照正常转让手续办理就可以;二是在公司注销后,依然没有办理过商标转让手续的。当然这种情况也分为两种;
1. 公司注销前,商标没有转让出来,但是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的归属;
2. 清算报告中没有决定商标的归属就已经注销了公司,那么可以由原公司全体股东就可以按照公司注销时遗漏财产来处理;
如果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权的归属,转让时需要的文件有:
1.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 商标代理委托书;
3. 商标转让申请书;
4. 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
当热,如果在清算中没有决定商标归属权的,需要的文件有:
1.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 商标代理委托书;
3. 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4. 原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协议;
5. 原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6. 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含清算报告)。
公司注销后的商标转让办理由于不同的情况所需文件也不一样,但是只要文件收集完全便可交由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注册可以是为企业争取储备商标的一个途径,在实际运用中,商标注册需要经历的时间很久,所以提早进行商标布局有利于企业商标的积累,在后续的使用或者防御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若您急着需要使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若您对商标购买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带路商标网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