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北京通信管理局于本周二召集北京地区基础电信企业,就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展开了座谈。会上,总结了自《北京市关于规范商业、办公类建筑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意见》文件印发以来,各基础电信企业迅速落实文件要求,对代理商不规范经营行为、排他性垄断条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清查。
其中,依法对北京金诚网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了基础电信企业的楼宇宽带资源接入工作。
随后北京管局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梳理宽带资源接入困难的楼宇案例及问题原因,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二是进一步提高站位,齐心协力,共同推动通信管线杆塔资源的共享;三是在楼宇宽带垄断整治工作中要主动发声,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据了解,对于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业务的现象,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还了解到,2007年1月,工信部和住建部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