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的产业链非常庞大,包含了各种软、硬件产品、系统方案等。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主要包括感知和控制器件提供商、感知层末端设备提供商、网络提供商、软件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运营及服务提供商等六大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包含了复杂的产业链结构。如上游环节的感知层末端设备提供商就包括传感器、RFID、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产业,其中每个产业的运作又涉及大大小小的子产业,这些子产业相互作用构成庞大的物联网产业链,与传统行业规模不可同日而语。
相对来说,电信运营商一般处于主导位置,并且电信运营商基本上被移动、联通、电信所垄断,因此,电信运营商与其他厂商的合作与竞争一直在存在。首先,电信运营商与芯片厂商、传感器制造商、软件提供商的博弈关系主要为合作关系,也就是说电信运营商与上游厂商为合作关系,上游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服务,不存在竞争关系,或者说虽然存在小程度的竞争关系,但绝对小于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也可以说成委托代理关系。
其次,运营与服务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博弈关系为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兼而有之,因为两者都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与业务,并且电信运营商也会从事运营与服务业务,但还是以提供网络为主,以其它为辅,运营与服务主要还是由相应的提供商提供,这也就存在了合作关系,目前物联网发展情况看,短期内还是以合作为主。
再次,系统集成商与电信运营商的博弈关系也是以合作为主,以竞争为辅,合作能够降低相应的成本,对于物联网产业价值链的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四,政府同电信运营商之间具有非常紧密的合作的博弈关系,政府出台了许多的政策,不仅包括资金方面的支持,也包含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还有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如技术优惠、软件优惠以及集成电路优惠等等。
第五,终端设备制造商同电信运营商也具有很好的合作博弈关系,一方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网络各种服务,而终端设备厂商根据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要求制造并提供终端设备。
国内最大的物联卡交易平台:物联卡之家()指出,物联网产业价值链上游、中游以及下游厂商同电信运营商的关系充分发挥了链式效应,充分发挥合作关系,电信运营商付出最小的成本得到合作区域的最大化,从而使价值最大化。但是,产业发展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发展水平极大地影响着物联网产业的发展。
首先,以创新为前提,增大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的本质是一种不断创新过程,这就要求企业拥有创新的经营理念、创新的内部结构以及创新的意识和行为。企业应认识到产业是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要努力从新的产业升级中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而不是盲目抄袭或通过窃取技术与对手竞争。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内部政策鼓励员工创新,也可以投资请专业机构协助创新。当然创新离不开人才与知识,企业也要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其次,与不同产业层中的企业合作。物联网的应用是多方面的,比如电网、物流、家居等等。而对于这些领域的市场行情只有这些企业本身才更了解,物联网企业对交叉的市场可能存在片面的理解。所以物联网企业应该加大产业链外的市场拓展力度,注重与其他产业的企业共同合作研发综合型产品,这些产品具有全新的视角和体验,可在满足用户基本需求的同时带来更多选择,也让用户体检智能与便利,深化物联网产业在用户中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