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苗莉莉 曲晓青)提供物联网卡接入互联网和设备托管服务,本以为这是“生财之道”,殊不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日前,经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威海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鹏等5人一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不等罚金。
吴鹏经营一家从事物联网卡设备销售业务的公司,通过运营商张明购买50万张物联网卡,双方约定所购物联网卡仅允许使用在吴鹏名下公司的自营产品上,且不能接入互联网。“物联网卡比手机移动互联网流量价格低,如果将它接入互联网,那么我就可以从中赚一笔。”吴鹏通过张明联系另一家公司,为该批次物联网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设备托管服务。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吴鹏对下级代理商利用接码平台批量激活物联网卡的行为予以放任。因该批次物联网卡涉嫌用来进行网络诈骗犯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各地警方和运营商多次向吴鹏、张明发送协查通报,而吴鹏仍通过张明向相关部门递交虚假证明,试图混淆调查。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吴鹏公司员工夏成、刘亮以及外包公司负责人陈强,均发现下级代理商通过接码平台对公司销售物联网卡进行虚假实名认证。夏成等3人明知他人可能使用接入互联网的物联网卡实施犯罪,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阻止。威海高区检察院遂对夏成等3人追加起诉。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